是我的写作生活的开始。这就决定了我的作风,若是我也可说是有作风的话。我的写作大体上属于朴实清新一路。一方面自己的才力只能作到这地步,一方面也是国文教师的环境教我走这一路。我是个偏于理智的人,在大学里学的原是哲学。我的写作大部分是理智的活动,情感和想象的成分都不多。虽然幼年就爱好文学,也倾慕过《聊斋志异》和林译小说,但总不能深入文学里。开始写作的时候,自己知道对于小说没希望,尝试的很少。那时却爱写诗。不过自己的情感和想象都只是世俗的,一点儿也不能超群绝伦。我只是一个老实人,或一个乡下人,如有些人所说的。——外国文学的修养差,该也是一个缘故。可是我做到一件事,就是不放松文字。我的情感和想象虽然贫弱,却总尽力教文字将它们尽量表达,不留遗憾。我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
一根银针,救古今中外多少性命。一缕红绳,系各色少女无数芳心。一代医圣传人,下山历练红尘,惹得多少花都妖孽俯首称臣,空姐白领,制服萝莉纷至沓来。不要这样我都说了我卖艺不卖身的面对着眼前十几位虎视眈眈的妖娆佳人,江安的一脸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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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绿之后,林峰本以为人生就此沉沦,却发现传承觉醒,更有千金大小姐眼巴巴的求我娶了她,从此开启逆天人生,医武入道,美人入怀!...
平生四好读书行文饮酒杀人!愿提掌中剑,斩却心头恨。这是一个穿梭各个经典武侠小说中的故事...
关于林绾绾萧夜凌四年后,她携子归来。一个矜贵霸道的男人突然闯进她的世界,说,孩子的爸爸是谁?一个缩小版的他突然跳出来,哪来的野男人,敢抢小爷女神!萧夜凌,女人,偷我的心,知道什么下场吗?啊?作为补偿,做我老婆,一辈子!婚后,夫妻虐渣顺带虐狗。面对上门求复合的前任,林绾绾抱住男人的手臂,对渣男露齿一笑,比起女朋友,我更喜欢你喊我二婶!...
交往两年的男友被闺蜜抢了。酒吧内,她深夜买醉,摇晃的身躯跌入一具温暖的怀抱中。芊芊玉手勾上男人的脖子,媚眼如丝。五万块,当我的男朋友。男人看着主动送上门的猎物饶有兴趣。成交。一夜缠绵过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