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完稿一部作品、第一次参加徵文比赛、第一次大爆字、第一次将一部作品日更从开始到完结、第一次每天开文档每週打万字,很神奇的是,我竟然从头到尾没卡过稿子! 对我而言《转角》真的是很特别的作品,即便日更的这段时间里几乎都是我在自嗨(?)、也无论华文大赏结果如何,我都爱这个故事、爱故事里的每一个角色。 老实说第一次打后记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该说想谈的实在太多了,不知道该把哪些放在后记里头,但最后决定还是先说爆字歷程和关于结局吧xd: 当初写大纲的时候,安排的是八个章节结束,把每章里头该带到的内容、大事件、伏笔安排都安得好好的了,然而爆字来得太快就像龙捲风(音乐起) 咳嗯,好,真不知道怎么爆出来4万7的,我完全是一个没办法照大纲走的人!...
四目道长徒儿,赶尸之道,为师已经全传给你了!道玄真人君明,最近魔教在南方蠢蠢欲动,你下山一趟,查明情况。齐漱溟徐君明,我蜀山与你势不两立!...
我想回家。你可能回不去了。为什么?因为这里离你家很远。有多远?一千二百多年那么远。许青看着眼前来自唐朝的少女,脸上带有一丝同情...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离婚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霍家大少,只手遮天。ampampbrampampgt ampampbrampampgt 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归来,风光无限,成为国内赤手可热的女强人。ampampbrampampgt 本以为这辈子不会再遇见那个魔鬼。ampampbrampampgt 可谁知,某男突然手捧鲜花...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某世界首富我真不是什么首富,也根本不会做生意,之所以成了首富,纯粹是我的好兄弟太低调。某歌坛天王我真不是什么大明星,也根本不会唱歌,之所以成了天王,纯粹是我好哥们儿曲子写得好。郝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