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韭菜饼子更新时间:2023-08-19 15:30:06
文案:某天,从蜜罐里钻出个小苗苗。。。。。奶奶说,“这孩子可真俊,是个美人胚子。”姥姥说,“这丫头天庭饱满,地格方圆,眉里藏珠,是大吉大利的富贵相。”亲妈说,“我这闺女身娇体弱,干不了活,你们谁都不许支使她。”哥哥们说,“妹妹最小,她说啥就是啥。”干妈说,“以后她找对象,得过我这一关,我的要求也不高,一要长的好,二要有本事会挣钱,三要对她好,百依百顺那种。”青梅竹马的小哥哥,“妈,你看我行吗?”无脑偏心甜宠文,温馨向,不排除个别配角脑子进水需要控水预收文球戳作者专栏收藏哦,么么啾!《穿成年代爽文炮灰女配》王晓兰读了一篇年代文,女配圣母心,被女主洗脑后,喜当炮灰,为女主挡枪挡箭,还把自己喜欢的男人双手奉上,然后看女主一路升级打怪,与大佬喜结良缘,走上人生巅峰,而女配人老珠黄,黯然退场……王晓兰觉得女配脸上写有俩字左边是个傻,右边是个逼……哪成想,眼睛一闭一睁,她竟成了那个傻逼……王晓兰把手里的锄头一扔,什么姐妹情,什么大佬,统统滚犊子!姐要当学霸,姐要当豪门,养小奶狗……哪知小奶狗没养上,倒招来只大狼狗。大狼狗把她堵到了墙角,声音低沉,“老婆,豪门招女婿不?”沉迷于当豪门的学霸×醉心于医学的禁欲大佬《私奔后我重回七十年代》林贝贝为“爱“私奔了。后来挂了。又重生了。看着曾被自己伤害过的亲人,哭了。四个哥哥撸胳膊卷袖子,“谁欺负你了,弄不死他!”小弟鹦鹉学舌,“弄不死他!”林贝贝漠然指了指跟屁虫一样的某渣,然后一阵噼哩啪哩,渣渣鬼哭狼嚎。等等,揍人四人组里好象混进去一个了不得的人——未来大佬!林贝贝平静转身,“大佬又怎样,我只想养滚滚。”未来大佬搔头,“我还比不过一只大胖熊?这剧本不对!”女主胸无大志,重活一世,只想靠着哥哥弟弟的大树吃吃喝喝养养动物,尤其迷恋大熊猫。因为比较喜欢毛绒绒,所以文里会出现很多可爱的小动物,偶尔出现美食,整体温馨向,轻松。 穿成七零小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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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玩。 在冰天雪地里尽情地撒野,这一直是王美清的梦想。 石南查地图都没有查到雪乡这个地方, 笑着问王美清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听于果姐说的,她是牡丹江市的, 知道这里,说看雪特别美,毕业的时候, 我都跟她说好了, 啥时候我想去玩了,就跟她说一声,她当向导。” 当时王美清听了,就特别想去,毕竟雪乡离成为网红还有好些年呢, 这时候去玩, 风景美,人也淳朴。 王美清想做什么, 石南就没有不答应的, 当下就点头道, “行,等我们两个结婚的时候,就去那里度蜜月。” 本来商量好了去雪乡度蜜月,结果却没去成, 因为俩人一直都忙,实在腾不出时间,结果这么一拖,就拖了两年。 王美清觉得如果再不去的话,往后恐怕...
四目道长徒儿,赶尸之道,为师已经全传给你了!道玄真人君明,最近魔教在南方蠢蠢欲动,你下山一趟,查明情况。齐漱溟徐君明,我蜀山与你势不两立!...
我想回家。你可能回不去了。为什么?因为这里离你家很远。有多远?一千二百多年那么远。许青看着眼前来自唐朝的少女,脸上带有一丝同情...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离婚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霍家大少,只手遮天。ampampbrampampgt ampampbrampampgt 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归来,风光无限,成为国内赤手可热的女强人。ampampbrampampgt 本以为这辈子不会再遇见那个魔鬼。ampampbrampampgt 可谁知,某男突然手捧鲜花...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某世界首富我真不是什么首富,也根本不会做生意,之所以成了首富,纯粹是我的好兄弟太低调。某歌坛天王我真不是什么大明星,也根本不会唱歌,之所以成了天王,纯粹是我好哥们儿曲子写得好。郝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