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高,肥胖,身体骨骼貌似有毛病,总感到不舒服,身体素质的下降,我感觉我这具身体我想说快要不行了,但这么说像是在咒自己,而且也没达到那个地步。 但身体的确是很差了,到了一个临界点了,再继续以往的写作状态会很危险。 年龄越大,状态没年轻那么好了,以前八千字中午两点前能码完,有时候吃中饭前就能搞定。 现在每天八千写完,得到晚上吃晚饭之前码完,速度越来越慢了,精力真不行了。 我感觉自己的思维思考速度比我码字速度还要慢,码字速度都这么慢,思维速度更慢,每天前几千字还正常,后面几千字总感觉和前面有种拉扯分割的感觉。 也就是质量下降了。 其实大家都有感觉,上架前写得很好,但上架后要赶稿,刚上架那个月保持日更一万,书的质量的...
四目道长徒儿,赶尸之道,为师已经全传给你了!道玄真人君明,最近魔教在南方蠢蠢欲动,你下山一趟,查明情况。齐漱溟徐君明,我蜀山与你势不两立!...
我想回家。你可能回不去了。为什么?因为这里离你家很远。有多远?一千二百多年那么远。许青看着眼前来自唐朝的少女,脸上带有一丝同情...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离婚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霍家大少,只手遮天。ampampbrampampgt ampampbrampampgt 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归来,风光无限,成为国内赤手可热的女强人。ampampbrampampgt 本以为这辈子不会再遇见那个魔鬼。ampampbrampampgt 可谁知,某男突然手捧鲜花...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某世界首富我真不是什么首富,也根本不会做生意,之所以成了首富,纯粹是我的好兄弟太低调。某歌坛天王我真不是什么大明星,也根本不会唱歌,之所以成了天王,纯粹是我好哥们儿曲子写得好。郝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