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收拾了,如今到是有了成为购物狂人的趋势了,不仅是她,就连一向乖巧的琳如今也可劲的陪着自己的祖母疯。 “嗯?怎么是蓝色的?你不是只喜欢白色吗?”辉夜对白色意外的颜色无爱,这点御景早就知道了,所以辉夜拿出一件蓝色的女士外套,御景有些奇怪。 “这事琳送我的,这孩子觉得我总穿白色的一副颜色有些单调,所以出去逛街的时候,就给我选了这件衣服,你快看看,我穿起来漂不漂亮。”辉夜性格变化之大,好似变了个人似的,不过御景到没感觉有什么不好,以往的辉夜平日里太过清冷,总给人不容易接近的感觉,自从上次御景跟她说了那些话之后,辉夜的性格也在不停的改变,如今反而可爱的多。 “怎么会不漂亮呢?我的辉夜姬可是全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啊!!”御景这也不是完全在拍自己媳妇马屁,辉夜本身...
四目道长徒儿,赶尸之道,为师已经全传给你了!道玄真人君明,最近魔教在南方蠢蠢欲动,你下山一趟,查明情况。齐漱溟徐君明,我蜀山与你势不两立!...
我想回家。你可能回不去了。为什么?因为这里离你家很远。有多远?一千二百多年那么远。许青看着眼前来自唐朝的少女,脸上带有一丝同情...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离婚前,他是高高在上的霍家大少,只手遮天。ampampbrampampgt ampampbrampampgt 离婚后,她带着孩子归来,风光无限,成为国内赤手可热的女强人。ampampbrampampgt 本以为这辈子不会再遇见那个魔鬼。ampampbrampampgt 可谁知,某男突然手捧鲜花...
同居校园日常狗粮轻松神奇的距离锁定让我和同桌徐菁无法离开彼此。我们被迫开始了同居生活一起相处的过程中,我发现内向的她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不定闹钟就会睡懒觉郁闷了会鼓嘴喜欢可爱的小动物悄悄写网文并且车速快得飞起。好吧,我承认她是个有点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我的心里只有学习!笨蛋才会浪费时...
某世界首富我真不是什么首富,也根本不会做生意,之所以成了首富,纯粹是我的好兄弟太低调。某歌坛天王我真不是什么大明星,也根本不会唱歌,之所以成了天王,纯粹是我好哥们儿曲子写得好。郝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