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两看相厌更新时间:2026-05-03 15:21:34
叶长卿前世是熬夜加班猝死的,穿到古代后她发誓再也不卷了,准备一心混吃等死。无奈一家四口全是一窝儿懒蛋,龙凤胎的哥哥为爱殉情后,父母俩更是毫无负担的摆烂挥霍。眼看着几分家资就要被败光,后半生堪忧时,她只得暂且为自己筹谋,发挥高考时的拼劲女扮男装考科举,谁料一股作气还竟让她考了个孙山,又狗屎运的入了翰林。只那日日夜夜头悬梁、脚刺骨时光也是要收取回报的,从此摆烂打工开始了,每天最晚一个到,最早一个走,绝不多加一秒班,平生三大愿:不加班、不升官、不暴露,安心摸鱼到退休。上司留她议事:“大人,家里二老还等着我回去侍疾。”同僚下值一起喝酒:“家里已无米下锅了,就不算我一个了。”好友沐休邀她泡澡:“身上长疮了,就不传染大家了。”她成了翰林院一个异类,标签有:孝子、情种、情商低....身上有疮。直到一封晋升指令下来,擢升她为詹事府少詹事,太子待讲,长卿从此哭晕在厕所,盖因那太子是个卷王,他要三更起,不许她睡到四更;他要亥时睡,不许她戌时走。讲学时稍打个瞌睡,就被他横眉冷对,怕了怕了,她少不得先熬过这段时日,筹谋着外放去做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官,轻松轻松,却不想被太子压了调令道:“叶先生,孤可是有对不着你的地方,你要离孤而去?”叶长卿瑟瑟发抖,那倒是没有,就是每日睡不够。后来,一日欢愉之后,太子将她搂在怀里,轻哄道:“乖,孤不扰你,你好好睡你的。”1女扮男装咸鱼翰林vs卷王太子;爽文、轻松、剧情流、偏种田文、偏群像。2v后日更,午12点。..............................................预收《继母不克制》求戳,文案如下:我本是商户女,二十岁有幸嫁给国公爷做继室,国公爷待我如珠如宝,而我却日日站在他为我修建的流光塔之上,看向练武场世子精壮的身躯,弹射出点点汗液。我虽喜欢国公爷的温柔,只是他毕竟太老了,给不了我极致的愉悦。夜半三更,寂寞时分,我的脑海全是世子白日的身影。直到三天前,世子骑马受伤归来,带回一医女,跪在我与国公爷面前,说要非她不娶,我终于忍不住一个茶碗砸了过去,当夜就敲开了他的屋门。那一夜确实美妙,我没有克制,他哭得尤为凄惨,我不忍心,抚着他的头轻哄道:“乖,以后不碰你。”他却哭得更惨了:“你这个死女人,水性杨花、始乱终弃、不负责任。”第二日又抱着个小包袱可怜兮兮的在我门口等我。1爽文、轻松、男主有毛病,一生只能与固定一个女人发生关系(真有毛病)。2正文是第三人称 咸鱼翰林,躺平开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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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晕漫过青砖玉柱,将偌大宫殿染得温软朦胧。 洪永帝已卸去龙袍,趴在十尺宽的紫檀木大床上,脊背微松。 惠妃立在榻边,正用她那双有劲的大手在他背部松经通骨,这套手法自打她跟了洪永帝就开始学了,如今十多年过去了,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了,洪永帝随便微小的一个肌肉变动她就知道该往哪里按,劲该往哪里使。 洪永帝被她那一双厚重而苍老的大手按得爽的很,不停的哼唧着。 若非守在殿外的皆是跟随多年的老内侍、老宫娥,只听这声响,怕是要误以为殿中正在发生什么羞羞的事呢。 你看这就是惠妃的魅力,她虽早已年老色衰,不能像年轻的女子那般能够让帝王重振雄.风,但是她却可以用另一种形式让男人爽的不要不要的,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能力。 说到底,这便是...
无敌文夏极,你身为皇子,竟与妖女私通,玷污我皇家颜面,该当何罪!我愿在藏经阁,禁足三年。准了。陛下,皇家藏经阁中可是有不少神功异术…...
普通人的神通圣器,可以以一敌万。强者的神通圣器,可以移山倒海,逆天转命。范雪离自千年前重生,身挟炼药宗师之威,执掌神通圣器至宝三昧真火,为了千年前的奇冤,强势而出,将一切阻碍斩于剑下!万界当由我来主宰!...
1 盛玉珠身为富二代,平日娇生惯养,仗着父母的宠爱作威作福,一朝车祸,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为了书里一个无脑的美艳女配。 与独立自主勤劳致富的女主不同,女配盛玉珠自私自利,人见人厌,因与女主争夺男主时阴损招数各出,最后被男主算计嫁给了村里的老赖,伴随家暴而亡。知道了自己结局的盛玉珠当场就跟那些智障说再见,不料说再见之后,自己没得吃,还要下地干活,又苦又累。 决定找个强大的靠山,前世的经验告诉她,没能力?会惹事?不要紧,只要靠山够强大,没有什么罩不住。 然后发现,在自己地里旁干活的那个男人,又能干,又吃苦耐劳,长得冷峻俊美,竟然还是未来首富,于是,盛玉珠每天缠着男人身边求带飞。 男人不耐烦的将她摁在墙上,耳根微红,凶狠地道别再对我撒娇卖乖。 2 陆屿孤冷阴僻半辈子,村里的人见着他就怕,唯有那个盛玉珠不但不怕他,还每天往他身边凑。 人人都说盛玉珠好吃懒做,却只有陆屿知道,他的玉珠娇气爱美,只有从泥泞爬到人上人的位置才配得起她,护得住她。 后来,男主跟女主只能仰望那个曾经遭人嫌弃的盛玉珠被陆屿宠得闻名世界。 女主不可能,重生的我才是主角,盛玉珠被抛弃了怎么比前世还幸福!☆☆☆接档文戏精在年代文里躺赢,点击右上角‘作者专栏’可看1看着眼前三个正在捡垃圾吃的脏兮兮小孩,林初夏知道,他们未来前途可期,不仅成为了大反派,报复了社会,也报复了她。因为她是穿书的,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她林初夏就是这本书里的恶毒后妈,对年幼的三个小反派各种虐待,最后的下场是饿死在街头,捡不到垃圾吃林初夏拉住了三个小邋遢鬼回家,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并带着他们一起上山挖竹笋野菜,从小教育他们要爱国善良勤奋好学2谢景明出任务时做了个噩梦,他死后,他的三个孩子被刚娶回来的林初夏虐待,从小捡垃圾吃,还要干活养她,一个不顺心就又骂又打。任务结束,立马带着糖果饼干肉脯回家,准备赶走林初夏,发现三个白白净净小胖娃乐呵呵的围着林初夏,还将他带回来的东西全给了林初夏。谢景明生气,他倒要看看,林初夏到底是给他们吃了什么迷魂药。早上,林初夏热情的抱着酷酷的大崽,夸张的亲着小脸蛋赞美我们大崽真棒,要是没有大崽,妈妈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呢。中午,林初夏霸气的搂住温柔的二崽,中二的一把将他举起我们二崽今天想要征服哪一块田,妈妈跟你一起去。晚上,林初夏温柔的抱起胆怯的三崽,轻轻的放到自己膝盖上哄着我们三崽最勇敢,都没有哭哭哦后来,铁骨铮铮的谢景明躺在林初夏的大腿,一波猛虎撒娇你什么时候也哄哄我?☆☆☆接档文对男主强取豪夺后七零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廷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褚南廷最近有些苦恼,他被村里一枝花给缠上了,可他真没想过要跟人处对象。送吃送喝不说,总是偷偷拉着他的手不放,竟还敢推他下河,然后借着救他上来的肌肤之亲为由,要他娶她?小片段一阴暗墙角边,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摁住他在墙上,踮起脚尖,狠狠地亲了一口,你的清白没了,以后就只跟我了。小片段二抱着刚从湖里救上来湿哒哒的褚南廷,娇艳小辣椒当着所有村民的面,一脸疼惜,南廷,你怎么这么娇弱,没有我,你该怎么办?...
上辈子作死的反派江小小重生回到了下乡当知青之前,这一次小可怜翻身智斗白莲花继母和继姐,好不容易带个金手指空间。凭什么空间还可以共享?她避之不及的上辈子高岭之草居然是空间的另一半主人问题是有人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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