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之子》,认为后者似乎较前者厚重;但由媒介反应和读者接受的情况看,前者受欢迎的程度远在后者之上,不知何故。我回答说,两本书的写作,投入确有不同。写《北京:城与人》,缘起只是几篇1980年代初的“京味小说”。在我的学术作品中,这本书写得最轻松,甚至没有做必要的文献准备。它的“受欢迎”,多少由于机缘——出版时恰逢“北京文化热”。后来“北京”、“城市”热度不减;而对于农村的关注度却在下降。还说《城与人》之后,我至今保持了对“城市”的兴趣,旅行中往往持“考察”态度,对近几十年的“城市改造”怀了忧虑。收入本书所在“系列”中的《世事苍茫》一辑,其中的《城市随想》与纪游诸作,就可以读作“城市忧思录”的吧。 在我的学术作品中,《城与人》是被认为好读的一本。我曾经说起过,学术写作中,我会不由自...
一根银针,救古今中外多少性命。一缕红绳,系各色少女无数芳心。一代医圣传人,下山历练红尘,惹得多少花都妖孽俯首称臣,空姐白领,制服萝莉纷至沓来。不要这样我都说了我卖艺不卖身的面对着眼前十几位虎视眈眈的妖娆佳人,江安的一脸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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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绿之后,林峰本以为人生就此沉沦,却发现传承觉醒,更有千金大小姐眼巴巴的求我娶了她,从此开启逆天人生,医武入道,美人入怀!...
平生四好读书行文饮酒杀人!愿提掌中剑,斩却心头恨。这是一个穿梭各个经典武侠小说中的故事...
关于林绾绾萧夜凌四年后,她携子归来。一个矜贵霸道的男人突然闯进她的世界,说,孩子的爸爸是谁?一个缩小版的他突然跳出来,哪来的野男人,敢抢小爷女神!萧夜凌,女人,偷我的心,知道什么下场吗?啊?作为补偿,做我老婆,一辈子!婚后,夫妻虐渣顺带虐狗。面对上门求复合的前任,林绾绾抱住男人的手臂,对渣男露齿一笑,比起女朋友,我更喜欢你喊我二婶!...
交往两年的男友被闺蜜抢了。酒吧内,她深夜买醉,摇晃的身躯跌入一具温暖的怀抱中。芊芊玉手勾上男人的脖子,媚眼如丝。五万块,当我的男朋友。男人看着主动送上门的猎物饶有兴趣。成交。一夜缠绵过后,她...